1.初勘:
由太古華電針對建築之各項設備做初勘檢查與設備功能測
試,並將各項缺失提出晝面及圖片說明報告建設公司或管
委會。
2.會勘:
由 A.B.C.D四方共同會勘,並由太古華電依契約對各項設
備之規格、數量、功能進行測試,於會勘後進行檢討會說
明期間之缺失,交由建設營造公司於預定日期內進行缺失
改善程序。
3.履勘:
由 A.B.C.D四方針對所有改善缺失項目進行勘檢。
4.點檢:
如D無法於預定之日期內完成所有缺失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