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防護計畫之制定
1.藉由消防防護計畫之制定,對於火災預防、初期滅火及避難逃生等防災相關事項,予以系統性之規劃與訓練。
2.平時對於用火、用電設備予以監督管理,並制定防止縱火相關安全措施,以杜絕火災發生之根源。
3.經由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及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,遇有缺失立即報告管理權人改善,以確保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之妥善可用,於災害發生時,能夠適時發揮應有之功能。
4.將單位人員依其職務編成自衛消防編組,包含滅火班、通報班、避難引導班、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等,並於每六個月實施演習訓練一次。使單位人員了解並熟悉其職責,以期於災害發生時能有條不紊地迅速應變,將危害損失降至最低。 (台中辦事處)